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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周转室

动物周转室

 

河北北方学院生命科学研究中心

动物周转室规章(暂行)

  1. 动物实验项目由实验者在生命科学研究中心主页上预约申请使用动物周转室。在线填写各项信息,包括: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项目来源、申请使用时间等。经中心办公室批准登记后,由动物周转室负责人安排入室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室实验。

  2. 本室只供短期周转使用,预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使用本室一个月后仍需继续使用者,需再次预约。

  3. 本室的门禁卡授权由中心办公室统一授权,本室的门禁卡及钥匙只可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所有实验完成后,需交回门禁卡及钥匙。

  4. 登记的实验内容变更时,要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许可,并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5. 动物笼架、笼盒及饮水瓶等饲育用具由动物周转室统一配备。管理人员统一规定动物笼架及笼具的放置,实验人员不能随意更改。严禁用记号笔在笼子上标记。如实验需要,请用卡片记录,然后将卡片贴于笼具上。

  6. 本室一切物品禁止带出实验室。

  7. 实验人员携带进入实验动物中心的物品要做好标记,不得随意动用与自己无关的实验动物和药品等。凡属固定放置的物品和仪器不要随意搬动,用后请放回原处。实验器材须洗净擦干后放回原地方。

  8. 本室严禁使用有毒、有害和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材料、试剂以及病原体等。

  9. 本实验室控制系统各项参数均已设定好,严禁私自改动。如有问题请联系管理人员。

  10. 实验人员每次实验结束后要清扫实验场地,妥善处理实验可能造成的污染,清扫实验台面和地面卫生,并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所有物品及设备归回原位。严禁把实验废弃物倒入本中心楼道垃圾桶内。

  11. 在本室进行动物实验的人员须服从管理人员安排,按照管理人员制定的值日表轮流进行值日,保持实验室整洁。

  12. 实验动物的粪便等废弃物,需弃入卫生间便池内,并进行冲洗,不得弃入楼道内垃圾箱。

  13. 实验动物尸体请用不透明塑料袋装好,交由实验动物中心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14. 实验人员应当关爱实验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不得戏弄、虐待实验动物。

  15. 实验过程中,要注意水、电和火的安全;离开动物周转室时要关好门。

所有实验完成后,撤出动物周转室时,请彻底清洁所用笼具并消毒。

动物周转室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