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生物学研究室是我校师生进行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保障本室安全有序地开展各项科研教学服务工作,在严格遵守学校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特制定本守则: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业务熟练,服务热情,注重专业技能学习和自身道德修养的培养。
二、精通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平时应加强业务学习,以适应本岗位的工作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奉献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本室/中心人员未经允许不准擅自进入实验室,本室严格施行资格准入制度,科研人员进室前均需参加培训。实验人员不得擅离职守。要密切观察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定期进行大型设备的维护及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室内不准存放个人生活用品,也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五、各负责人管好设备的帐、卡、物,实验室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确实需要时应严格借还手续。严禁私自将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室。
六、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度,来宾参观需有本室负责人或设备负责人陪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设备操作间,对不听劝阻发生安全事故者责任自负,造成财产损失的按规定赔偿。
七、进行有毒、有害等带有危险性实验时,必须事先做好防护措施,遵循技术人员指导。实验中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切勿隐瞒或自作主张,不按规定处理。
八、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本室钥匙不得随意交给室外人员。如工作需要应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