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县(区)委,察北、塞北管理区团委,高新区团委,市直各团委及各有关单位:
“张家口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主办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已成功地举办了七届。全市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开展了“对标十杰找差距,创先争优促提升”活动,广大青年也以“十杰”青年为榜样,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为进一步弘扬时代新风,选树青年典型,依照市委已批准的“十杰”青年评选章程,团市委、市青联拟联合其他15家单位于2011年12月份开始开展第八届“张家口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张家口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是培养青年人才,宣传发掘我市各条战线优秀青年典型的有效载体。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宣传和树立一批具有时代特色、体现新时期张家口人文精神、代表当代青年成长成才方向的先进青年典型,在全社会倡导追求卓越、敢为人先、无私奉献的杰青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习成才、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引导广大青年为张家口科学发展、跨越赶超,实现绿色崛起、打造强市名城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参选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1993年10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市籍或在张家口就业2年以上的非张家口户籍优秀青年。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3、踊跃投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开拓进取、艰苦创业,是广大青年创业建功的榜样。
4、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勤于学习、善于学习,视野开阔、知识丰富,是广大青年学习成才的榜样。
5、意志顽强、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中共张家口市委宣传部、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张家口军分区政治部、中共张家口市委农工委、中共张家口市委教育工委、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张家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日报社、张家口广播电视台、张家口市总工会、张家口市妇女联合会、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协会、张家口市工商业联合会、共青团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青年联合会17家单位联合主办。
1、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张家口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领导工作。
2、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组委会顾问。
3、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青联秘书处,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务。
四、评选办法
1、组委会办公室对全市各行业各系统推荐人选事迹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候选人。
2、召开第一次评选组委会会议,依据评选条件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投票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宣传其先进事迹。
3、对候选人实地考察。组委会办公室将组派考察小组分别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座谈、走访、核实事迹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4、召开第二次评选组委会会议,通报公示和考察情况,组织正式候选人进行现场展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评选,按得票多少评选出10名第八届“张家口市十大杰出青年”和10名“张家口市优秀青年”。
五、有关事项
1、接到本通知后,各团县(区)委,察北、塞北管理区团委,高新区团委,市直各团委要做好牵头工作,与各联合部门共同确立专职人员,保证候选人推荐工作及时顺利地开展。
2、推荐候选人应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要突出广泛性和代表性,要突出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精神,对当代青年成长成才具有较强示范导向作用的青年典型,要注意与文化、教育、科研、卫生、体育及劳动、人事等部门联系,推荐的候选人应是本地区、本系统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代表人物。
3、候选人材料及报送时间:(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2)候选人事迹材料30份(供评委和新闻单位使用),字数在2000字以内,另附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30份,近期两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近期生活照1张(附电子版)。候选人事迹材料与简介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推荐团组织复审盖章。(3)候选人应由县(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员候选人)或统战部门(非党候选人)批准,纪检、监察或公安部门出具政治审查意见(300字以内)。(4)推荐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候选人推荐表》及文字材料样式附后,用A4纸,并将电子版同时上报)。
4、各团县(区)委,察北、塞北管理区团委,高新区团委,市直各团委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优秀青年的先进事迹,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励广大青年立足本职,求知成才。
5、对当选的杰出青年和优秀青年,将由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授予“张家口市十大杰出青年”和“张家口市优秀青年”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我校申报工作截止到2012年1月5日,办公室设在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