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咨询 留言咨询

信息中心

转发:关于组织2012年度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2 08:49:20    阅读次数:1634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国际合作处《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今年我校将推荐优秀教师、管理人员申报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的地方合作项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项目情况以及申请程序通知如下:

    一、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计划

    (一)选派规模

    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16000名,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200人、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00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等其他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计划选派7800人。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时限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4、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5、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时限按照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6、联合培养本科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身心健康。

    4、符合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5、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

    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③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⑤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

    ⑥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类别)、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学习/实习/交流项目(如印度Infosys实习项目等)。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

    ①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7年3月20日出生);

    ②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③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09年3月20日以后毕业),年龄不超过40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经资格审核后免于专家评审,直接录取。评审时,对已获得外方邀请信及外语合格的申请人将予以优先考虑。

    3、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本科生具体申请要求详见《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河北省教育厅为河北省国家公派留学选派工作受理机构,主要负责本省各单位、部门的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等项目(西南北欧地区)的申请。项目咨询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提供。

    2、申请人需在201231320期间,根据留学身份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需一式三份),并及时将整理后的申请材料(无需装订)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3、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须认真审核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并于3月20日前统一提交至我厅国际处,具体要求如下:①申请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好,加盖单位骑缝公章。②单位正式推荐公函(附总名单)。③每份申请材料请用小夹子夹住,不要在书面申请材料以外额外添加塑料封皮或信封。④申报单位统一将所有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意见栏内容编辑汇总并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省教育厅国际处信箱hebeigjc@sina.com

    4、2012年31前和320后不受理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

    5、申请项目非我厅直接受理的(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或其它项目)请及时查阅国家留学网,按照不同项目的具体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并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所需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申报项目及国别以公函形式抄报我厅。

    (国家留学网网址为:www.csc.edu.cn;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

联系人:刘立莉

    联系电话:0313-4029406,

    E-mail:hbbfxygjjlzx@163.com

附件请参照学校主页,欢迎大家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