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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学习

甲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MSDS)

发布时间:2019-01-03 09:31:24    阅读次数:3628  

                                                                     -------------转自:仪器信息网


   

一、标识

中文名:甲醇

英文名:methyl alcohol

分子式:CH4O

结构式:CH3OH

相对分子量:32.04

CAS号:67-56-1

危险性类别: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化学类别:醇

二、主要组成部分与性状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

三、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

健康危害: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谢性酸中毒。

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晕、头痛、乏力、眩晕、酒醉感、意识朦胧、谵妄、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代谢性酸中毒时出现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呼吸加速等。

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粘膜刺激,视力减退等。皮肤出现脱脂、皮炎等。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五、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易燃

闪点(℃):11

爆炸下限(%):5.5%

爆炸上限(%):44.0%

引燃温度(℃):385℃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汽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与明火会引起回燃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

六、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填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七、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内温度不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仓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八.理化性质

熔点(℃) -97.8      沸点(℃) 64.8

相对密度(水=1) 0.79        相对密度(空气=1) 1.11

饱和蒸汽压(kPa)  13.33(21.2℃)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0.82(-0.66)

燃烧热(kJ/mol) 727.0

临界温度(℃) 240  临界压力(MPa) 7.95

溶解性溶于水,可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九、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稳定       聚合危害 :  不聚合

避免接触的条件

禁忌物 : 酸类、酸酐、强氧化剂、碱金属。

燃烧(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十、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5628mg/kg(大鼠经口); 15800mg/kg(兔经皮)

LC50   83776mg/m3,4小时(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大鼠吸入50mg/m3,12小时/天,3个月,在8~10周内可看见气管、支气管粘膜损害,大脑皮质细胞营养障碍等。

致突变性  微生物致突变:啤酒酵母菌12pph。DNA抑制:人类淋巴细胞300mmol/L。

生殖毒性  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DL0):7500g/m3,24小时(孕7~19天),对新生鼠行为有影响。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0):20000g/m3(7小时),(孕1~22天用药),引起肌肉骨骼、心血管系统合泌尿系统发育异常。

十一、环境生态资料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硬给予特别注意。

十二、废弃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储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十三、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其它法规:苯、甲苯、氯苯硝化生产安全规定([88])化炼字第8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