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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科研数据诚信守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0-11-27 10:04:49    阅读次数:690  

 


       学术道德是人们在从事学术研究活动时所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衡量研究者道德品质的重要标准。在学术研究中,研究者应该具有求真守真、创新务实、责任担当、协同合作精神。加强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纯化学术氛围,使研究者更加专注于学术、尊重学术,绝不可做出违背学术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对于在生命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完成研究工作的老师(学生),中心老师首先做到,并要求做到:

1. 认真学习并遵守2019年10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下发的《关于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2. 对于医学相关科研教师和学生,推荐学习2014年原国家卫计委颁布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

3. 认真学习并遵守我校关于学术诚信的文件要求。

4. 加强科学道德、科研诚信的宣传,多渠道、多途径进行宣传学习。

5. 科研数据提供,由各个实验室专门老师负责,绝不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数据。

6. 在中心完成的实验数据,中心人员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有完整保存的义务,并做到不泄露给其他人员。

7. 来中心参加科研的人员,实验完成后,中心如实为该老师(学生)提供原始科研数据,然后对该数据进行加密保存。

8. 中心没有对实验数据是否如实应用进行监督的责任,但是建议教师(学生)论文发表后给中心留存复印件。

9. 如果遇到科研数据造假、论文造假等科研诚信问题,学校相关部门需要中心出具原始实验数据时,中心有义务如实提供。



                                                                                           生命科学研究中心